| 项 | 说明 |
|---|---|
| 模块名称 | 药物禁配标准管理 |
| 目标 | 维护「主药—配伍禁忌药物集合—配伍结果说明」类标准主数据,并与知识库建立或解除对应关系;删除时与知识库侧保持一致 |
| 依据 | 同目录 药物禁配标准管理功能需求-草稿.md(本文不修改该草稿,仅将其可验收内容整理为正式需求表述) |
本文范围: 只写功能需求、业务规则与流程;不写库表、接口路径、报文结构、技术栈选型等技术设计。
边界(对齐草稿第 8 条语义): 本模块不设「发布 / 下架」;不采用养殖等模块的「上架 × 知识库」双维模型。业务上只显式管理 知识库同步状态:未同步 / 已同步。
说明: 草稿第 8 条字面为「休药期标准…」,按业务语境理解为 本模块(药物禁配标准) 与休药期等标准类模块一致:不做发布/下架,与养殖类「双维」模型区分。
第 2 章(术语与状态)→ 第 3 章(范围与流程)→ 第 5 章(操作矩阵)→ 第 4 章(分场景细则)。
| 概念 | 说明 |
|---|---|
| 主药 | 本条禁配标准所针对的药物;在列表检索、详情与编辑中作为主维度展示(草稿中「药物名称」即主药名称) |
| 配伍组(一条标准) | 系统内 一条禁配标准记录 即一个配伍组:同一主药、一组配伍药物、一条配伍结果说明 |
| 配伍药物 | 组内与主药存在禁配关系的药物;一条标准下可有多条,每条为一条「配伍药物名称」记录;界面可通过 增加 / 减少 行维护列表(与草稿「+ / -」一致);条数与合法性约束见 2.3 |
| 配伍结果 | 对该配伍组的简短文字说明;组内所有配伍药物共享该说明;选填 |
同一主药多条标准: 允许 main_drug_name 相同的多条记录并存,分别表示不同配伍组及各自配伍结果(例如组1「链霉素+庆大霉素→禁止合用」,组2「维生素C→降低疗效」)。移动端用药工具按命中药对所在组或分组展示读取数据。
列表与详情中的配伍药物: 以有序列表形式展示;顺序在业务上有展示意义时,宜与保存顺序一致。
| 状态 | 含义 |
|---|---|
| 未同步 | 本条可在业务侧维护;知识库侧无与本条对应的有效条目(含新建保存后、或移出知识库成功后) |
| 已同步 | 知识库侧已有与本条对应的条目;业务侧禁止编辑与删除,仅可 查看、移出知识库 |
合法稳态: 仅上述两种;本模块需求不出现「已发布 / 未发布」作为状态机用语。
已同步状态下若要改内容: 须 移出知识库 → 未同步 下完成修改(主药、配伍列表、配伍结果)→ 再 同步知识库 → 已同步。禁止在「已同步」下直接改业务数据并默认知识库已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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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*] --> 未同步: 新建保存
未同步 --> 已同步: 同步知识库成功
已同步 --> 未同步: 移出知识库成功
未同步 --> [*]: 删除成功
| 场景 | 状态起点 | 用户动作 | 状态终点 /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仅建档 | — | 新增并保存 | 未同步;可继续改、可删、可同步 |
| 入库后纠错 | 已同步 | 移出 → 修改 → 再同步 | 回到 已同步;知识库与业务一致 |
| 放弃入库 | 已同步 | 移出 → 删除 | 记录删除;须满足 4.4 删库约定 |
| 仅查询 | 任意 | 列表/详情 | 不改变状态 |
| 内容项 | 规则 |
|---|---|
| 主药—药物名称 | 必填;长度 1~20 字符;允许重复(同一主药可新建多条标准,每条为一个配伍组) |
| 配伍药物列表 | 至少 1 条;每条名称必填,长度 1~20 字符(口径同上);同条标准内名称互不相同且均不得与主药名称相同(比较规则见 2.3 末款) |
| 配伍结果 | 选填;若有内容,长度不超过 50 字符(口径与项目全局一致) |
保存成功后:未同步。
展示 4.1 所涉全部业务内容:主药名称、配伍药物列表(顺序与保存一致)、配伍结果(若有),并宜展示 知识库同步状态。已同步 为只读;未同步 在有权时可进入编辑。
| 知识库同步 | 查看 | 修改 | 删除 | 同步知识库 | 移出知识库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未同步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— |
| 已同步 | ✓ | ✗ | ✗ | — | ✓ |
校验失败、知识库操作失败、网络或权限问题等,提示须统一、可读;宜区分「输入不合法」(如配伍列表重名、少于一条)与「知识库暂不可用」,便于用户重试或求助。
权限(同步、移出、删改查)、审计、列表性能等与项目同类标准模块对齐。
| 草稿条款 | 本文位置 |
|---|---|
| 1 | 4.1、2.1、2.3(「+ / -」落为增加/减少行与列表完整性规则) |
| 2 | 4.2 |
| 3 | 4.3(并受 2.2、2.3 约束) |
| 4 | 4.4 |
| 5 | 4.7 |
| 6 | 2.2、5(未同步行) |
| 7 | 2.2、5(已同步行) |
| 8 | 第 1 章边界、2.2、全文不出现发布/下架;第 1 章「说明」 对草稿笔误作语义对齐 |
草稿第 9~10 条为技术/报文与栈备忘,不纳入本功能需求正文;异常与错误表现遵循 第 6 章 及项目统一约定即可。